手术室设计说明
1.洁净外科医疗程序
1.1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和通行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务人员进入洁净区前应在非洁净区换鞋、换衣服。医务人员应做好手卫生后进入手术室,术前穿手术衣和手套,术后离开手术室。
1.2 进入非洁净区后,患者应在洁净区换车或清洗车辆。麻醉、手术、恢复应在洁净区进行,术后退出手术室至病房或ICU。
1.3 在供应中心灭菌后,无菌物品通过封闭转运或专用洁净通道进入洁净区,并在洁净区无菌存放,按要求送至手术室。
1.4 手术后物品流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应在消毒供应中心密闭收集,对消毒区域进行清点、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验和包装。灭菌后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应送至细菌储藏室,并按要求送至手术室。
2. 可重复使用的布类手术材料应在封闭的洗衣房回收,并进行清洁、消毒,并返回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检查、包装和灭菌。灭菌后送入无菌储藏室,按要求送至手术室。
2.清理运营部职能平面
2.1 洁净手术部平面布局应有利于提高医疗效率。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应根据房间的功能进行划分。
2.2 更衣室应划分为换鞋区和更衣区;厕所和淋浴间应位于更衣区的前半部分。
2.3 医务人员更衣区总面积每人不小于1m2,更衣室不小于6m2。
2.4 车辆卫生通行证区或更换车间应设在手术室正门,其面积应满足车辆机动规模和停车换乘要求。
2.5 当病理快检室靠近洁净手术部时,宜设置与洁净区走廊连通的传输窗口。
2.6拆包间应位于洁净区旁边的非洁净区。开箱后,应立即将物品送到开箱室或洁净区。
2.7 护士站应设在正门。
2.8 手术台中心线应与手术室长轴重合,手术台安装座中心点应为手术室长轴与短轴的交点,且手术床头侧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8m。主要作业场地应位于送风面中心区域。
3.洁净手术室基础设备
3.1 各洁净手术室布局及建筑安装相关的基本设备应符合表3.1的要求。
List3.1洁净手术室基础设备
设备名称
每个房间的最低配置数量
无影光
1 套
操作表
1 个单位
定时器
仅 1 个
医用气源装置
2 套
麻醉气体排出装置
1 套
医用挂件、衣架
按需配置
免提对讲电话
1 套
观众灯(嵌入式)或终端显示屏
按需配置
暖柜
1 个
药柜(嵌入式)
1 个
仪器柜(嵌入式)
1 个
麻醉柜(嵌入式)
1 个
净化空调参数显示控制面板
1 块
微压计(最小分辨率可达 1Pa)
1 个单位
记录板
1 块
注:所需设备可根据医疗要求进行调整。
3.2 无影灯应根据手术要求和手术室大小配置,并采用多头无影灯;无影灯架调节板的位置应设置在送风面上方,与送风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cm。风口下不得安装无影灯座罩。
3.3 手术室计时器应同时具备麻醉计时、手术计时和通用时钟计时功能。时、分、秒应有明显标示手术室净化设备,并配备计时控制器;自备电池可在停电时自动接通,自备电池供电时间应不少于10h。定时器应设置在患者不易看到的墙壁上方。
3.4 医用气源装置应安装在手术台上患者头部右侧的麻醉塔上以及靠近麻醉机的墙壁上。离地高度1.0~1.2m,麻醉气体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麻醉挂件(或壁挂式气体终端)上。
3.5 可根据手术室的大小和类型配置观片灯的数量。看片灯或终端显示屏应设置在主刀医生对面的墙上。
3.6 器械柜和药柜应嵌入手术台底壁,方便取用,麻醉柜嵌入手术台患者头壁,便于操作。
3.7 净化空调参数显示和控制面板应安装在手术车入口门的侧壁上。
3.8 微压表应安装在手术车进门外壁可视高度处。
3.9 放置电脑工作站的记录板要隐蔽,折叠时要与墙壁齐平。
3.10 多功能复合手术室等新型手术室,可根据实际医疗需求调整医疗及影像设备。
4.架构
4.1搭建环境
4.1.1 新的清洁运营部门要避开污染源。
4.1.2 清洁运营部不应设在高层建筑的底层和顶层。
4.1.3 洁净手术室应该是一个单独的区域,外科重症监护室应该就在附近。应方便联系相关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输血科等。
4.2整洁的运营部门布局
4.2.1 新项目建筑柱网布置应满足洁净手术室及回风夹墙布置要求。
4.2.2 洁净运营部的平面必须划分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的通信必须有缓冲间或传递窗。
4.2.3 洁净区内的手术室应相对集中布置。一、二级洁净手术室应设置在干扰最少的区域。
4.2.4 洁净手术部及洁净区走廊的内部平面宜在手术室前单走廊、手术室前后双走廊、纵横多走廊、中心无菌走廊(即中心岛)及各手术室带前室等;应满足洁净手术室的卫生要求手术室净化设备,手术室围护结构的设计方法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最大限度地利用建筑面积。
4.2.5 负压手术室和感染手术室应在出入口设置准备室作为缓冲间。负压手术室应有独立的出入口。
4.2.6 更衣区的淋浴间和卫生间要相对封闭,不要设在更衣室的后面。
4.2.7 人货电梯位于洁净区时,电梯井道与非洁净区相连,电梯出口必须设置缓冲间。
4.2.8 人流通道不应有吹气室。
4.2.9 置换车间的非洁净区和洁净区,应有单独的存放区;洁净车所在区域应为洁净区,并作为缓冲间。
4.2.10 缓冲间应有洁净度等级,与高层侧相同,最高可达6级。相邻房间之间的气流方向应设置。缓冲间的面积不应小于3m2,缓冲间也可作其他用途。
4.2.11 每2~4间洁净手术室应有单独的洗手间,且洗手间内不得有门;洗手池设在洁净走廊上,应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
4.2.12 洁净作业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通过。通过时应用止水带密封。抗震接头和伸缩缝在洁净手术室内不允许通过。
4.3建筑装饰
4.3.1 洁净作业部的建筑装修应遵循不产生粉尘、不积尘、耐腐蚀、耐碰撞、不开裂、防潮防霉、易清洁、环保的总原则保护、节能和防火要求。原则上。
4.3.2 洁净操作部内的地面应选用实用、经济的材料,以浅色为宜。
4.3.3 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系列化的一体化组装方式,可用于洁净手术部一、二类手术室的墙壁和天花板; III级和IV级手术室的墙壁也可以使用瓷砖或油漆。等等。;辐射防护应根据房间需要设置。
4.3.4 洁净手术室围护结构与围护结构固定穿通形成的间隙应密封。
4.3.5 洁净操作部内墙下部的踢脚线不得突出墙外;踢脚线与地面交界处的内角应修圆R≥30mm。其他墙交界处的内角应做小圆角。
4.3.6 洁净操作部内壁的拐角和门的垂直边应做圆角处理。通道两侧及墙角处应安装防撞板。
4.3.7 洁净操作部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4.3.8 如果新建洁净作业部有设备层,层内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和维护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层下净高设备层梁不应小于2.2m,并进行简单装修;地面和墙壁要平整耐磨,地面要防水、排水;预留的贯穿地板的开口周围应有挡水防水措施。屋顶和墙壁应该粉刷。使用水的手术室正上方房间的地板应做好防水处理。
4.3.9 洁净作业部使用的装饰材料应无味无毒,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 GB50325.
4.3.10 洁净手术室净高不应低于2.7m。手术室送风装置采用导轨隔开时,净高按本规范8.2.2条气流重叠原则确定。
4.3.11 手术车进出洁净手术室门净宽不应小于1.4m。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门时,应具有自动延时关闭和防撞功能,并应具有手动功能。除洁净区通向非洁净区的平开门和安全门外,其他洁净区的门均朝高静压方向开启。
4.3.12 三、四级洁净辅房可设置外窗,但必须为双层玻璃封闭窗或两扇不能打开的窗。
4.3.13 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洁净手术室所有饰面材料的表面电阻应在106Ω~1010Ω之间。
4.3.14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室必须安装的插座、开关、各种机柜、观影灯等应嵌入墙内,不得突出墙外.
4.3.15 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室不得有外露管道。
4.3.16 洁净手术室的吊顶及吊挂部位应固定牢固。洁净手术室的天花板不应有人孔。洁净区走廊可开设检查孔,并采取密封措施。